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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将开展2013年“敬老月”活动

发布时间:2013-10-01

       10月13日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——重阳节,今年是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》实施之年,也是第一个全国性的法定“老年节”。根据省、市老龄委关于开展“敬老月”活动的精神,积极营造敬老、养老、助老的社会新风尚,公司将开展“敬老月”活动。
       一是结合党的群众性路线教育活动,认真宣传贯彻《老年法》,营造敬老、养老、助老的良好社会环境与文化氛围,促进和谐文明社会发展。
    二是开展宣传《老年法》专项活动。将新修订的《老年法》的主要章节和相关内容摘录编辑后在公司网上发布、活塞报上刊登、公开栏中张贴、班组会上学习;还要编辑敬老爱老宣传口号在公司网上公布。
      三是树立敬老爱老榜样,寻找“最具孝心活塞人”。各分会主席负责收集敬老、爱老、尊老、助老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,公司工会负责将他们的模范事迹进行宣传报道,并上报滨州市老龄委。
      四是开展一次“感恩父母”征文活动。文章题目自拟,体裁不限,每个分会不少于3篇。截稿日期10月28日,对征文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发放证书和纪念品。
     五是开展孝敬老人“七个一”活动。为老人洗一次脚、为老人洗一次澡、为老人做一顿饭、为老人买一件新衣裳、给老人一百元零花钱、为老人讲一次公司发展的新鲜事、带孩子回家看望一次家住农村的老人。
      六是组织一至两次义工活动。主题是“义工走进敬老院,有爱老人不孤独”。组织仁和义工到敬老院为老人清扫床铺、打扫卫生,为老人剪发理发、为老人包水饺、为老人过生日活动等,为老人献上一份爱心,认老人不再孤独。